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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临安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
根据《临安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规范公款存放管理,防止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保证我单位公款存放“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效益”的原则,决定开展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项目:杭州市临安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项目。
二、 招标项目内容:
标的1:贰年期定期存款存放,资金规模不低于人民币叁亿陆千万元;中标银行数量:6家。
标的2:叁年期定期存款存放,资金规模人民币捌千万元整;中标银行数量:5家
三、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等银行机构,并具备如下条件:
1. 在临安设有分支机构、浙江银监局上年度监管评级2级及以上、人行临安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杭州市临安区政府批准。 2.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3.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4.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5.总行(地方法人银行)上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合并报表口径)达到一定标准的证明:总行(地方法人银行)注册在浙江省内的不少于3000亿,总行(地方法人银行)注册在浙江省外的不少于10000亿。(适用于本次贰亿及以上存款招标) 注:(一)同一金融机构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在符合上述5项条件下投标人可以选择参加全部标的投标,也可只参加其中一个标的,在投标时须注明。 四、招标人名称:杭州市临安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管理中心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8年 6月28日至2018年7月 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发放招标文件 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横潭路111号三楼财务科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提交符合投标资格要求书面证明。 六、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 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横潭路111号三楼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7月24日 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横潭路111号三楼会议室 八、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杭州·临安”门户网站(http://www.ukicn.com/col/col1373425/index.html)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质疑和投诉: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答复。招标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接收人:潘向林,电话:63714035 九、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潘向林 联系电话:63714035 传 真:63721149 联系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锦城街道横潭路111号三楼财务科 监督管理部门:区住建局; 联系电话:637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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